宁夏吴忠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宁夏青铜峡市佳旺装饰家居汇展中心3幢131号营业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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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佳旺装饰家居汇展中心*幢***号营业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h.fztkkzv,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标的名称青铜峡市佳旺装饰家居汇展中心*幢***号营业房标的所有权人闫青松房屋所有权证号宁(****)青铜峡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所在层/总层数规划情况竣工年代**.***/*商业服务****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特别提示:该商业用房现处于租赁状态,出租经营“TATA木门”,租赁期限为****年*月,该房屋由***号、***号打通使用,单独购买后需将打通部分还原,还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一)标的位置:位于青铜峡市中部,地处汉坝西街北侧。其四至:东至*幢***号房(现与本房屋打通经营“TATA 木门”),南至汉坝西街临街商住楼,西至楼梯间,北至市场内巷道。(二)标的基本情况:该房屋所在建筑物主体为一幢二层商业楼,建筑结构为混合,外形设计较好,外墙面为装饰面材,层高为*.*米,该房屋位于其***号纯一层营业房,建筑面积为**.**㎡,空间布局合理,开间与进深比例合理,可出租面积比例约为**%。具体状况如下:外门为双开不锈钢框玻璃门,不锈钢边框玻璃窗,成品套装内门。室内地面铺***mm×****mm地砖,墙面贴壁纸,顶棚刷乳胶漆并做石膏板吊顶装饰;装修属简单装修。室内水、暖、电设施齐全,均能正常使用。于****年建成,现已对外出租经营“TATA木门”。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地面、墙面及门窗均无破损现象,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七成新,属完好房。该房屋与周围建筑物及道路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由于该房屋与*幢***号房打通并用,故存在相邻关系限制。土地基本状况:该房屋宗地为青铜峡市佳旺装饰家居汇展中心 * 幢 *** 号的分摊商业用 地。其四至:东至 * 幢 *** 号房分摊商业用地,南至汉坝西街临街商住楼用地,西至楼梯间分摊用地,北至市场内巷道。根据提供的《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容积率为 *.**,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实际用途亦为商服用地。宗地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至价值时点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宗地红线内“六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三)标的权属状况:*、房屋权益状况:该房屋未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但根提供的《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该房屋所有权人为闫青松,房屋坐落为青铜峡市佳旺装饰家居汇展中心*幢***号,总层数为二层,所在层数为第*层,建筑面积为**.**㎡,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混合结构,竣工年代为****年;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土地权益状况:该房屋未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故其土地使用权人、使用权面积等土地权利状况不详,但根据提供的《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人为闫青松,座落为青铜峡市佳旺装饰家居汇展中心*幢***号,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分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则至价值时点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年。*、他项权利状况:无抵押、典当等他项权利。*、查封情况:根据提供的《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显示,该房屋已查封,但具体查封情况不详。*、涉案情况:该房屋涉及涉及周婷与闫青松健康权纠纷一案。(四)标的现状:已出租,未提供租赁合同,据租户告知已交续租租金,租赁期限为****年*月,本房屋现经营TATA木门,由***号、***号打通使用,单独购买后需将打通部分还原,还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该房屋与周围建筑物及道路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由于该房屋与*幢***号房打通并用,故存在相邻关系限制。二、拍卖标的范围闫青松所有的位于青铜峡市佳旺装饰家居汇展中心*幢***号,建筑面积为**.**㎡、分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的商业房地产,未包含其可移动家具、家电、相关债权债务等。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咨询和看房: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日*日*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未在期限内缴纳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青铜峡市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明大房地产******宁明大[****]房估司字第***号评估报告。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青铜峡人市民法院监督电话:****-*******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拍卖咨询:*****************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