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晋安区第四中心小学集体用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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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JCX-G-****-***(招标文件编号:FJCX-G-****-***)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第四中心小学集体用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厚屿******内*#厂房四层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福州市晋安区第四中心小学集体用餐配送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第四中心小学 中标人必须与学校密切配合联系,提前一周拟定菜单并通过学校审核,而后做好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品配送的相关任务。(详见招标文件) *年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国铭、刘羊城、陈同熙、吴秀平、谢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服务费定价人民币贰万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福州南江滨支行 帐 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情况:***.******.***闽侯县******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条第(*)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第(*)项:“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规定的情形,经资格审查小组认定,闽侯县******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其余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余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政策性功能情况:无。*.*中标金额:**元/人/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第四中心小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双坂村**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号福州红星国际*#楼写字楼*层**-**室             联系方式:巫青梅、杨斌****-********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青梅、杨斌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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