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新执法证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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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起,赤峰市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上级司法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系统***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包括皮夹、识别卡、佩戴式卡套和挂绳四部分,分别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头像、姓名、二维码、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图案和字样。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工作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同时,可扫通过描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图片附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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