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关于赤峰永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判管理规定》、《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权责事项与履责方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赤******年产***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出行政许可。现将赤******年产***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公示如下,详细内容请看附件。图片附件赤******年产***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赤峰市松山区水利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