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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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号)要求,现将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申请人:广西******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论证报告名称: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意见接收单位:东兴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北仑大道***号联系人:廖汝應联系电话:****-*******邮箱:dxsdgzx@***.com附件:《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东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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