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招领涉案财物的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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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办理的浦江县浦阳街道********严XX被诈骗案已办理完结,根据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浦检未检刑不诉封通(****)*号不起诉决定书,由浦江县公安局依法追缴资金返还受害人,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浦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发出招领公告,望该涉案受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和身份证件等证明前往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领取。本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资金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并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年*月**日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单位: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联系人: 黄警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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