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来源: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 **:**打印分享到: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对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来(返)赤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告〔****〕**号****年*月*日,包头市在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例新冠病毒阳性人员,其同行人员核酸检测也为阳性。*月*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发现*名核酸初筛结果呈阳性人员。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在严格执行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号通告要求的基础上,现就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来(返)赤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一、*月*日以来有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风险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等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各旗县区要加大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力度,对*月*日以来有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时间从离开风险区域起计算);对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时间从离开风险区域起计算)。对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区来(返)赤人员实施“*天*次核酸检测”(*次核酸检测间隔**小时以上)的管控措施(时间从返赤之日起计算)。本通告涉及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其他管控措施继续按照市指挥部第**、**号通告执行。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倡导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年*月*日相关文档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