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南沙区2022-2023年度社会工作服务管理辅助性工作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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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南沙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指导和服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南沙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有序推进南沙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工服务站运营工作,保障南沙区社会工作服务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拟实施南沙区****-****年度社会工作服务管理辅助性工作项目,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询价,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价对象  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且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与研究经验的社会组织。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沙区****-****年度社会工作服务管理辅助性工作项目。  (二)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元。  项目经费为固定费用,总价包干。经费开支应当符合广州市以及南沙区有关经费文件规定,无相关文件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场价。(付款进度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服务期限:*年(暂定为****年**月-****年*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四)项目需求  *.协助健全社会工作发展机制体系。协助健全广州市南沙区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协助清理、修订失效的社会工作政策文件,协助起草出台社会工作政策文件、办理有关社会工作的征求意见稿和工作文件;协助建立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双百工程”管理机制,持续深化南沙区“一村(居)一社工”服务模式,配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六个一”工程。  *.协助做好社工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区民政局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摸查南沙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情况,并造册登记。配合做好社工机构的统筹指导、业务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工机构成立、变更、重大事项报批、注销和年度报告等审批工作,检查社工机构项目履约、资金使用、活动开展、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配合区民政局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工机构进行抽查审计、信用监督。  *.协助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开展南沙区社会工作者调查统计工作;协助区民政局制定社会工作年度培训方案,开展社会工作培训督导采购、实施工作;抓好社会工作者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规范、职业服务规范,提升社会工作者政治、道德、法治素养;持续开展社工机构管理层党建、内部治理、财务管理指导工作。  *.协助开展社会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收集南沙区社会工作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工程师对接,对系统功能及时进行调整、完善;配合区民政局推广应用全国社会工作管理系统,引导和动员各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指导社工站新增录入工作,完善人员信息、服务信息和服务对象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共享信息,收集、报送继续教育在线学习课件,协助区民政局做好本级系统日常维护、应用和审核工作。  *.协助做好社会工作管理日常事务。协助制定社会工作综合经费年度预算、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社会工作业务采购、合同签订、经费拨付和项目进度跟踪工作;协助对接市、区民政部门和区职能部门、镇(街)、村(居)委会、社工服务站及承办机构,并处理相关业务;协助收集汇总社工典型案例,做好信息推送等工作;协助区民政局开展其他涉及社会工作的工作。  三、经费拨付方式  (一)第一期款项。自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总额的**%。  (二)第二期款项。项目进展到第*个月(自然月),中标单位书面申请,经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余款。  中标单位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办理付款手续之前**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给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以便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否则,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及任何违约责任。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应标单位资质  (一)依法成立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有依法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应了解社会工作政策,熟悉社会工作服务管理流程,并有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经验。  (六)应安排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协助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管理辅助性工作,工作人员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需具备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五、中标单位确定  (一)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二)项目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或报价低于项目控制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方案完整,并有一定操作性。  (五)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方案及机构效能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中标单位。  (六)若两家或以上的应标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再次报价受本公告第五条第(二)款限制。  六、报价资料提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本公告共*个工作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拟参与应标的单位请于*月*日下午**:**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一式肆份,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案、团队配备情况、报价单(含费用明细)、应标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治理、年检情况、信用情况、完税证明等)、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联系人则只需提供其本人的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应标单位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号***办公室,联系人:翟小姐,联系电话:***-********,邮编:******。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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