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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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接受黑龙江联******(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联******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FW********
*.*项目名称:黑龙江联******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一审)法律服务。
*.*服 务 期:委托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法院出具判决结束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日内,支付合同金额**%价款;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一审阶段**,***.**元(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为黑龙******组建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编号:****FW********)中标单位。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圆整)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联******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联 系 人:苗女士
电 话:****-********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联 系 人:赵先生、杜女士
电 话:****-********、****-********
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