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T131023220003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2号等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政府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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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等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政府采购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号等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挂牌出让公告
永自然规告字[****] **号经永清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号等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序号地块编号地块位置规划用途宗地面积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年限(年)起始价
(万元)保证金
(万元)备注平方米亩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建筑
限高*****-*永清经济开发区大良村村北物流仓储***.******.***≥*.*≥**%≥**%≤**米*************-*永清经济开发区大良村村北物流仓储***.******.***≥*.*≥**%≥**%≤**米*****************-*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营村工业***.******.***≥*.*≥**%≤**%≤**米***************-*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营村工业***.******.***≥*.*≥**%≤**%≤**米***************-*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营村工业***.******.***≥*.*≥**%≤**%≤**米*************-*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营村工业***.******.***≥*.*≥**%≤**%≤**米*************-*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营村工业***.******.***≥*.*≥**%≤**%≤**米***************-*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营村工业***.******.***≥*.*≥**%≤**%≤**米***************-**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营村工业***.******.***≥*.*≥**%≤**%≤**米****************-**永清镇东塔巷村住宅***.******.***.*-*.*≤**%≥**%≤**米,或不高于**层(回迁房不高于**层))***********绿地率按照不小于*平方米/人配置公共绿地******-**永清镇西关村住宅***.******.***.*-*.*≤**%≥**%≤**米**********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地块成交后,宗地竞得单位必须先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明确产业项目行业分类、投资、开竣工时间、产出、税收、退出机制等相关要求,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号、****-**号地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号、****-**号地块的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须按照《永清县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规划、建设、移交,公示内容以挂牌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具体用途等规划设计条件以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签订《出让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的;
*.被监管系统通报的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到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受理部领取挂牌出让文件。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单位领取挂牌文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领取挂牌文件需要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挂牌文件所携带资料原件均需复印,所有复印材料需提供两份均加盖公章)。
注:挂牌出让文件获取人与竞买资格申请人必须一致。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支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在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本次挂牌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次挂牌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hbggfwpt/)及廊坊日报上公开发布。
*.竞买人须执《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服务机构:******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邮箱:******
******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