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青土征补公告[2022]第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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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青山区(化工区)八吉府街道何董村*.****公顷的集体土地。并于****年*月**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青土告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青山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特此公告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附图****年*月**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青山区(化工区)八吉府街道何董村*.****公顷的集体土地。并于****年*月**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青土告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青山区(化工区)八吉府街道何董村(详见附图)。二、征收目的:该项目已列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鄂政发[****]**号),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建设符合土地供应政策。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公顷。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 万元,安置补助费为 **.*****万元,合计数额为 ***.**** 万元。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拟征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调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鉴证,被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据实补偿。六、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根据何董村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该地块为何董村集体土地,该村已完成城中村改造,全村农业人口已纳入社保,无农业人口需安置。七、关于被征地范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土地管理法》、《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的意见》(武政规〔****〕**号)要求执行。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号)*、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颚人社发〔****〕*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号)****年*月**日图片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