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确定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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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号)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确定长泰县新世纪果蔬专业合作社、长泰县上蔡芭乐专业合作社、长泰坂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长泰县长寿养殖专业合作社*家为****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不符合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实名举报,举报电话:漳州市长泰区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区财政局农财科:****-*******。?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