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关于聘任陈金莲、张敏同志为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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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陈金莲同志为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任张敏同志为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公示如下:陈金莲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干部张敏万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干部以上仲裁员聘任期均为*年,从公示之日起计算。?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