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55号蓝天丽都12幢18层1804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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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上对位于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号蓝天丽都**幢**层****号不动产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号蓝天丽都**幢**层****号不动产。标的物详情:该拍卖标的位于钦州市北部湾大道,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设计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该不动产仅办理了备案登记,目前该房产属于毛坯房,无人使用居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竞买。委托竞买(包括多人共同竞买)需提交网拍授权委托书,竞买人和委托人须在竞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为****年*月**日下午**:**至**:**,需在安排看样时间前三日预约(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预约看样标的发送至***********)。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看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请到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未携带证件的不得进入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应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本院所委托的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六、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不确定。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及风险自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医科大支行,账号:************)。*.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十、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十三、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起,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NNZJFY”查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辅助拍卖单位:******举报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农)淘宝技术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