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温州市昕宏箱包有限公司年产箱包80万个建设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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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年产箱包**万个建设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文号:温环平建〔****〕***号****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批文链接温环平建〔****〕***号关******年产箱包**万个建设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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