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偃师市府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偃师区府店镇佛来路来定段恢复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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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年偃师区府店镇佛来路来定段恢复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偃政采磋商-****-**偃师区府店镇佛来路来定段恢复,包含边坡防护与加固、混凝土暗板涵等工程,详见磋商文件******洛阳市吉利区人民路西段*,***,***.**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年偃师区府店镇佛来路来定段恢复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日历天李燕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何颖,葛述卿,赵红恩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的规定收费标准计取。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偃师市府店镇人民政府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府店镇府兴路*号联系人:乔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自贸大厦*楼A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