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江淮安庆年产10万辆新能源乘用车搬迁项目质量中心静态淋雨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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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安庆年产**万辆新能源乘用车搬迁项目质量中心静态淋雨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江淮安庆年产**万辆新能源乘用车搬迁项目质量中心静态淋雨室采购
项目编号:JFTP-************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元(含税)
开票增值税税率:**%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个月具备设备进场条件。
质保期:双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
若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王腾云、王垚;****-********转***、***;***********、***********。
若申请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申请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申请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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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