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省直和平花园南区换热站运行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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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和平花园南区换热站运行管理维护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直和平花园南区换热站运行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ZJ-************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年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垚;****-********-***,***********。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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