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东宝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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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月**日至**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志强率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执法检查组在来东宝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亚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付正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述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玉坤参加检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君、刘启华,市政府副市长雷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泽春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锋,副区长蒋韬陪同检查。检查组到东宝区碑凹山生态修复现场,实地检查了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指出,荆门市和东宝区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在加强法律宣传、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突出生态修复、整治突出问题、推进绿色发展等方面措施有力、富有创新、成效明显。检查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坚决扛牢自身在长江大保护中的政治责任与政治担当。要压紧压实责任,完整准确全面理解长江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突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针对性采取措施,靶向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构建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以铁腕治江的力度推进长江治理。要落实落细举措,紧扣人大执法检查性质定位和长江保护法核心内容,将全国普遍要求和湖北的实际相结合,通过执法检查统筹推动整改落实和长江保护法更好贯彻实施,确保一江清水东流。(记者章辉 邓欣慧)***.******.***编辑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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