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年*月*日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批准。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单位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湖州市菱湖镇凤鸣路****号法定代表人:施晓峰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 有效期至:****年**月**日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重新申领)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