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岗车辆段架修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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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号线南岗车辆段架修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BFFBZ*****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号线南岗车辆段架修工程监理补疑*(****BFFBZ*****)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章节:问题*.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城市轨道交通工艺设备安装项目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监理费金额不少于***万元的。”需澄清内容如下:对于包含工艺设备安装监理的项目且该项目所含工艺设备安装部分的监理费金额不少于***万元,是否可作为打分业绩?答:对于包含工艺设备安装监理工作内容且所含工艺设备安装部分监理费金额不少于***万元的项目,可作为打分业绩,但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参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相关要求),以证明该业绩包含工艺设备安装监理,且所含工艺设备安装部分监理费金额不少于***万元。问题*.“注:同一个业绩满足上述多个得分条件的仅计分一次。”需澄清内容如下:对于同一业绩,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三者是否可共用?是否单独各自计分??答:该“注”仅针对该评分项,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要求,则该业绩可以在上述三个评分项中分别计分一次。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合******地址:合肥市阜阳路**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年*月**日附件: ****BFFBZ*****项目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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