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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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的引进管理工作,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解决产业用地项目引进实践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号)以及区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我中心对《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深光府规〔****〕*号)进行修订,现起草了《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附件*)。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就该文件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楼***室(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邮编:******,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tczxzhb@***.******.***。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