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青阳县蓉城镇池黄高铁杨冲安置区砂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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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QT********项目名称青阳县蓉城镇池黄高铁杨冲安置区砂石资产转让方名称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项目类型其他资产挂牌价格***.*挂牌期间**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挂牌信息披露链接http://***.******.***//ejy/infodetail/?infoid=f*****af-**d*-*a**-**d*-******d*d*eb转让说明事项*、特别提示 (*)本次青阳县蓉城镇池黄高铁杨冲安置区场地平整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交接手续(即签署交接确认单)之日起**天内,严格按照《池黄高铁杨冲新建安置区预算土方量计算报告书》中的具体区域范围、设计标高及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及其所在区域场地平整、装载、清运、清理离场等相关工作,并通过转让方验收。 (*)本次青阳县蓉城镇池黄高铁杨冲安置区场地平整产生的多余土方由受让方自行妥善处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如需对转让标的所在的区域进行实地察勘,须在报名前向安******池州分公司提交察勘申请,由安******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察勘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 由转让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时间由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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