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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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序号文件名称审批部门文号发文时间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于甘州城区北郊湿地恢复治理工程监测宣教等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张环环评发〔****〕**号****年*月*日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州城区北郊湿地恢复治理工程监测宣教等配套项目*****************D行政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联系电话:****-*******、传 真:****-******* ,邮箱:zyhbkf****@***.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市生态环境局(润泉湖公园东侧)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