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后桥主从动锥齿轮加工自动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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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天,报告表项目*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日期:****年*月*-****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表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后桥主从动锥齿轮加工自动线项目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锻造三厂联合厂房*内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吉林东北************三厂联合厂房*内,新建主动锥齿轮和从动锥齿轮各一条生产线,生产主动锥齿轮半成品及从动锥齿轮半成品。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万套主/从动锥齿轮产品的加工制造能力。*.废气项目运营期钻孔、粗车、精车等工序使用乳化剂及润滑油等油类物料,会产生极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t/a,通过车间换气装置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为*.****mg/m*,故厂房外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中的要求,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所使用的含VOCs产品(乳化剂及润滑油)中的VOCs质量占比不大于**%,故无需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噪声本项目对主要噪声设备购置时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加防震底座,进行基础减震。机械设备设置减震器,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发放耳塞等劳保用品,减少噪声对工作人员的伤害。厂界噪声昼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 * 类标准。*.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车间产生的金属废料及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擦布、废乳化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金属废料以及废擦布。金属废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吨/a,全部由******回收利用。本项目废擦布产生量约为*吨每年,根据《危险废物管理名录》中***-***-**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在未分类收集的条件下,可以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废乳化剂以及废油桶。废润滑油每年产生约*.*吨,废乳化剂每年产生*.*t,产生废弃油桶为**个,均贮存于危废间,定期由******统一处置。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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