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关于公布保留城厢区证明事项和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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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区组织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对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梳理,截至目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给予保留**项证明材料,推行**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现将城厢区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及推行告知承诺制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附件*)。请各相关单位及时修改或取消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标准化业务办理规程、办事指南等载体上的证明材料,并按公布结果正式施行。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