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玉陆环项管〔2022〕29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通红复合肥集团有限公司复混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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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玉陆环项管〔****〕**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复混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你单位报来的《广******复混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新建,位于玉林市陆川县平乐镇乐心塘工业区,项目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一)建设内容、规模及产品:项目占地面积****m*,租用现有厂房,建设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车间及仓库、办公区及配套环保设施,新建*条复混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复混肥*万吨。(二)主要原辅材料:尿素、硫酸铵、硫酸镁、硫酸镁铵、氯化铵、氯化钾、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钾、包装袋、水、电等。(三)主要生产设备:混合机、造粒机、引风机、粉碎机、自动打包机、布袋除尘器。(四)工艺流程:原料→混合→粉碎→造粒→筛分→包装→成品。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约为总投资的*.*%)。二、环评审批意见该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同时要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做好环保工作。(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二)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混合搅拌粉尘和原料堆场废气。要求投料口封闭并设置抽负压装置,产生的粉尘引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建设*条生产线,故配套安装两套除尘器及两根**米排气筒(DA***、DA***),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限值。原料堆场产生无组织挥发废气,通过加强仓库通风系统,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三)废水。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地作物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四)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混合机、造粒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五)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回收粉尘、废包装袋以及生活垃圾。回收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由废旧物品回收站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区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三、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陆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开工备案。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个月,最长不超过**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四、请陆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陆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玉林市陆川生态环境局政秘股?****年*月*日印发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