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5号楼1层2门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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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号院*号楼*层*门***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号院*号楼*层*门***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中电投******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信息披露期间仅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转让标的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限购政策等)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逾期递交房产权属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