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滨河南路(团结路至游览路)维修改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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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滨河南路(团结路至游览路)维修改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新凤财采【****】CS ***号*、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滨河南路(团结路至游览路)维修改建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新凤财采【****】CS ***号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滨河南路(团结路至游览路)维修改建工程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和工程量清单。******新乡市凤泉区产业集聚区标南路东段*******.**元详见附件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滨河南路(团结路至游览路)维修改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详细内容及具体要求和工程量清单**日历天郭力玮豫************三、评审专家名单:王峰、李超周、贺玮(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双方代理协议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 电话:****-*******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地址: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院内联系人:侯科雷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金穗大道交叉口靖业公元国际****室联系人:范小颖联系方式:*********************年**月**日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 最终报价表.jpg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项目服务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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