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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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屏******(以下简称采购人)拟组织车辆采购竞争性谈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谈判项目的名称、内容、方式(一)项目名称:屏******车辆采购。(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计*包,其中第一包:皮卡车*台。(三)最高限价:******元。(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五)谈判内容: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清单向采购人保质保量完成车辆供货工作。(六)项目内容: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要求完成车辆供货工作。(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地点:(一)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到屏******办公室(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楼)获取。(二)获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时(北京时间,下同),休息日除外。四、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谈判保证金:每包¥*****.**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谈判保证金必须通过谈判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且必须在****年*月**日**:********账户。开户单位:屏******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屏山县支行账号:*******************(二)保证金的没收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竞争性谈判邀请人签订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谈判邀请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退还谈判保证金时谈判人须退回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五、谈判时间、地点(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二)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不予接收。(三)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四)谈判文件提交地点:屏******会议室(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楼)(注: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五)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信息网“e路阳光”网上购销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七、联系方法招标人:屏******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楼 邮 编:****** 电 话:*********** 联系人: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