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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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ZG********二、项目名称: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号***单元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服务范围:含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升级、现有系统升级改造、新建系统建设、电子病历评级过程支持服务、互联互通评级过程支持服务等服务要求:本项目须基于现有医院信息集成平台的基础进行建设或升级;中标人应负责将本项目在投标人单位内部开发、测试合格后,再到招标方提供的设备上,经检验后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人必须根据系统软件的功能和特点,充分考虑到系统使用人员的实际水平,提出详细的系统培训方案等服务时间:项目验收后一年服务标准:项目达到所有系统软件上线应用、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朱雷、疏义华、殷晓玲、黄魁玲、陆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金额:*.****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 址:池州市秋浦西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超电 话:***********十、附件*.采购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业绩合同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