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S341卢泾路(K116+990-K122+895)省道养护工程及S207文岩路K25+796-K35+707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S***卢泾路(K***+***-K***+***)省道养护工程及S***文岩路K**+***-K**+***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招标人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宣城市昭亭中路**号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商业综合楼*层项目名称S***卢泾路(K***+***-K***+***)省道养护工程及S***文岩路K**+***-K**+***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XZQ-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银鹭万树城组团二*号楼***室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马道娟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肥东经开区包公大道(祥和路-金阳路)道路北侧绿化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与凤形路交叉路口玫瑰园*#*单元****室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罗文斌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泾县G***国道(工业学校至双坑立交互通段)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
地址:巢湖市?炀镇工业区合芜公路**.*KM处*幢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汪先凤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歙县徽城镇南源口五里牌节点景观整治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福建******、江******、******************、******************、安徽******、******、******、******、******业绩材料中未提供绿化施工部分金额证明材料,不符招标公告*.*款要求,否决投标。
*.******业绩材料不在规定期限内,不符招标公告*.*款要求,否决其投标。
*.******未提供业绩材料,否决其投标。
*.******、******提供劳务合同,不符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
*.安徽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在有效期内,不符要求,否决其投标。
*.******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否决其投标。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附: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