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浙江省化工信息有限公司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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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原件(转让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在北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其他资料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转让方置于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披露的内容,提请各意向受让方注意。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视为本方违约并自愿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且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北交所备查文件等资料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