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护眼工程质疑事项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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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年*月**日,我司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关于护眼工程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就《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有关事项提出质疑。现采购人就《质疑函》反映的“护眼工程”(项目编号:NSDL**********)项目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质疑事项*的问题及答复(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质疑事项: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具体技术要求-LED教室灯的*条技术要求存在限制性和排他性等,具体如下:第*条:*.*依据LED教室灯检测报告额定光通量,每个灯输出额定流明度:≥****Lm。(需提供依据《CQ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第*条:*.*、为确保用电的安全和可靠,LED教室灯具选用工作环境温度Ta≥**℃,LED电源(驱动器)工作环境温度Ta≥**℃;(请提供依据CQC****-****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第*条:*.*、灯具光效不小于**lm/W。(请提供依据《CQ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第*条:*.**、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应不低于***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教室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应不低于***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普通教室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小于*W/m*。(需提供依据CQC****-****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第*条:*.**、LED教室灯的室空间比类型(教室普通照明用灯具)为*。(需提供依据《CQ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事实依据:第*条:关于输出额定流明度,《CQC****-****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中并无对输出额定光通量下的额定流明度进行规定,仅在***.******.***条款规定初始光通量不应低于额定值的**%,而额定值是各厂家根据自身产品出厂标定的,招标文件要求光通量≥****LM设置明显过高,容易产生眩光,与釆购实际需求相悖。***.******.***初始光通量LED灯具初始光初始光通量不应低于额定值的**% 第*条:关于工作环境温度,《CQC****-****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中并无对工作环境温度进行规定。招标文件设定工作温度以及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是不合理的。第*条:关于灯具光效,《CQC****-****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中***.******.***.*条款对灯具效能的限值是≥***m/W。***.******.***.*LED灯具效能LED灯具效能不应低于≥***m/W,且不应低于标称值。第*条:关于照度、照度均匀度及功率密度,《CQC****-****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中对功率因数的限值是大于等于*.*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大于等于***lx。表*教室照明标准值教痙类型(或场所)维持平均照度(lx)眩光值UGR均匀度参考平面教室、阅览室≥***≤**≥*.**课桌面实验室≥***≤**≥*.**试验桌面美术教室≥***≤**≥*.**作业面多媒体教室≥***≤**≥*.***..而水平面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水平面书写板≥***-≥*.**节写板面注:本技术规范中维护系数均取*.**。第*条:关于室空间比《CQC****-****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中按灯具适用的教室室空间比分类,教室普通照明灯具分为:室空间比*.*,室空间比*.*,室空间比*.*;且教室的室空间比是由教室的室空间高度、长度、宽度来决定的,不同的教室有不同的设计方案,与产品技术质量本身无关。*.*按灯具适用的教室室空间比分类按灯具适用的教室室空间比分类,教室普通照明灯具分为:室空间比*.*、室空间比*.*、室空间比*.*。***.******.***.*照明质量要求维持平均照度、眩光值UGR、均匀度,由灯具测得的配光计算得到。计算区域单元格为正方形,且边长应不大于*米,按制造商声称适用的室空间比类型及表*的反射率计算维持平均照度、眩光值UGR、照度均匀度。室空间比RCR按照公式(*)计算:以上文件中技术参数规定属于严重的限制性条款与排斥性条款,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以定制化参数实现其控标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重新修改以上参数要求:第*条:“每个灯输出额定流明度:≥****Lm”修改为“LED灯具初始光通量不应低于额定值的**%”。第*条:删除“工作环境温度Ta≥**℃,LED电源(驱动器)工作环境温度Ta≥**℃”规定。第*条:“灯具光效不小于**lm/W”修改为“灯具光效不小于***m/W”。第*条:“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应不低于***lx”修改为“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lx”.第*条:“LED教室灯的室空间比类型(教室普通照明用灯具)为*”修改为“LED教室灯的室空间比类型(教室普通照明用灯具)为*或*或*”(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提交的《质疑函》为准)。(二)答复:(*)答复意见答复第*条:此招标要求不是唯一指向,市场很多主流厂家均有达到,不具有排他性,且此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作为“关键”或者“重要技术指标”得分。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答复第*条:依据深圳当地环境温度最高接近**度,要考虑在**度以上的高温环境下开灯。结合此类产品的工作温度,为确保产品稳定使用、长寿命而定。且此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作为“关键”或者“重要技术指标”得分。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答复第*条:节能是国家大计,此项是应用产品的节能条件,CQC****-****标准是作为检测依据标准,且此项为“重要技术指标”得分。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答复第*条:此项是具体教室质量模拟要求,考虑到与实际有偏差,保证教室质量要求。且此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作为“关键”或者“重要技术指标”得分。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答复第*条:详见GB/T GB/T *****-****此项是应用产品的配光条件,是依据标准GB/T *****-****,室空间*即宽配光和中配光;*或*不能同时满足不同教室类型的配光。CQC****-****作为检测标准。且此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作为“关键”或者“重要技术指标”得分。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二、关于质疑事项*的问题及答复(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质疑事项: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具体技术要求-LED教室灯中下列条款存在排他性和限制性,具体如下:*.*整灯需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教室照明灯具产品的认证标准是GB****.*-****;GB****.***-****;GB*****.*-****;GB/T*****-****。(需供符合认证标准的CCC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事实依据:《GB****.***-****灯具第*-*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是固定式灯具的实施标准,《GB****.***-****灯具第*-*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是嵌入式灯具的实施标准;对于教室照明灯具来说,一般有吊挂式、嵌入式与固定式这三种安装方式,而招标文件中独独要求教室照明灯具的认证标准为GB****.***-****,只限定固定式灯具的认证标准,是严重的限制性条款,限制了灯具的安装方式,不允许采用形式的灯具,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以定制化参数实现其控标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GB****.***-****”修改为“GB****.***-****或GB****.***-****”。(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提交的《质疑函》为准)。(二)答复:(*)答复意见灯具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学校需求选用固定式安装方法。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且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得分。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三、关于质疑事项*的问题及答复(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具体技术要求-LED教室灯下列条款存在排他性和限制性,具体如下:*.*、灯具的闪烁分类应为“无显著影响”。(检测标准为IEEE****-****,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标志的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事实依据:根据标准《IEEEstd****-****》中的规定,只要检测数据在标准范围内即为无频闪危害或无显著影响。而上述参数及要求确实提出了结论为“无显著影响”。这究竟是疏忽大意还是有为某产品制造商设计参数的嫌疑呢?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无显著影响”修改为“无频闪危害或无显著影响”。(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提交的《质疑函》为准)。(二)答复:(*)答复意见为保护师生视力健康,此为基本项要求。且很多灯具厂家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且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得分。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四、关于质疑事项*的问题及答复(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具体技术要求-LED教室灯下列条款存在排他性和限制性,具体如下:*.**、依据GB****-****国家标准,桌面灯具安装高度≥*.*米时,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应≥***lx,均匀度≥*.*(需提供依据DB**/T****-****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教室照明检验报告结果扫描件,原件备查)。事实依据:依据GB****-****国家标准,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m。灯管排列宜釆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教室可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且DB**/T****-****是广东省****年发布的地方性教室照明改造标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规范》,其中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的荧光灯灯具技术要求、LED灯具技术要求、教室的照明质量和节能要求、安装和维护要求及验收规则。*教室的照明要求*.*凡教室均应装设入工照明。*.*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m。灯管排列宜釆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对于阶梯教室,前排灯不应对后排学生产生直接眩光。用一个国家标准设置参数标准,却需要依据另一个地方性标准来提供教室照明检验报告,是否不合理。DB**/T****-****不具有全国普适性,有为某品牌制造商控标的嫌疑,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将“桌面灯具安装高度≥*.*米时,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应≥***lx”修改为“桌面灯具安装高度≥*.*米时,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应≥***lx”;将“需提供依据DB**/T****-****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修改为“需提供依据GB****-****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提交的《质疑函》为准)。(二)答复:(*)答复意见国家标准是基础,各地方可根据国标出具针对地方的标准要求。深圳采用广东省推荐标准符合法规。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且此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作为“关键”或者“重要技术指标”得分。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五、关于质疑事项*的问题及答复(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具体技术要求-LED教室灯下列条款存在排他性和限制性,具体如下:*.**、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应不大于**。(需提供依据GB****、GB*****、DB**/T****-****技术规范,由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及CNAS标志的教室照明现场检验报告结果扫描件,原件备查)事实依据:(*)《GB****-****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教室统一眩光值不宜大于**。以上三个标准文件中并无任何标准有规定教室统八眩光值应不大于呷,三个标准文件中都只写明教室统一眩光值应不大于**,只有DB**/T****-****中有规定教室统一眩光值宜不大于**,宜是最好的意思,并不是应该符与的标准。擅自设置采购门槛,很明显,意在通过参数叠加达到控标目的,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项目竞标,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DB**/T****-****不具有全国普适性,有为某品牌制造商控标的嫌疑,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将“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应不大于**”修改为“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应不大于**”。同时“DB**/T****-****”应予删除。(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提交的《质疑函》为准)。(二)答复:(*)答复意见国家标准是基础,各地方可根据国标出具针对地方的标准要求。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且此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作为“关键”或者“重要技术指标”得分。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六、关于质疑事项*的问题及答复(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具体技术要求-LED教室灯下列条款存在排他性和限制性,具体如下:*.**、依据《健康照明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实施规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SMQ-RZGZ-****-****)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并评分达到**分及以上的LED照明产品。(出具检验报告结果或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事实依据:《健康照明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实施规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SMQ-RZGZ-****-****)是深圳市计量检测研究院(SQM)出具的认证证书,该标准也是其机构的内部认证规则。政府采购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特指资质的发证机构具有严重的指向性与排斥性。该采购文件指定发证机构,明显具有限制性与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以上参数修改为“依据《GB****-****》规定通过光环境认证”。(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提交的《质疑函》为准)。(二)答复:(*)答复意见符合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教室照明采购与安装技术指引》的要求。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且此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作为“关键”或者“重要技术指标”得分。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七、关于质疑事项*的问题及答复(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具体技术要求-LED教室灯下列条款存在排他性和限制性,具体如下:事实依据:本项目属于面向全国的教室照明灯具的公开招标项目,其目的是面向全国采购到优质的护眼灯具,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教室照明有许多国际标准,比如《GB****-****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T****-****照明测量方法》,而文件中频繁使用非国家标准《CQ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DB**/T****-****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规范》等,意图用标准控标,具有严重的限制性、排斥性与指向性,政府采购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特指报告依据标准具有严重的指向性与排斥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删除《CQ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DB**/T****-****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规定要求。(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提交的《质疑函》为准)。(二)答复:(*)答复意见符合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教室照明采购与安装技术指引》的要求。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且此项为“普通技术指标”不作为“关键”或者“重要技术指标”得分。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招标需求参数不作更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等法规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电话:****-********)。“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优质服务、廉洁高效”是我们的宗旨,贵公司来函有利于我们完善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质疑咨询电话:****-********)此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