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峰峰矿区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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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峰峰矿区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项目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峰峰矿区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项目;服务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个月。*.*招标范围:为提高财政专户资金增值收益,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增值运作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财库〔****〕**号)、《邯郸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实施办法》(邯财库〔****〕**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投标人得分及排名情况,根据投标人的排名情况确定入选银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峰峰矿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财政部制发的有效文件或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其为国有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各类文件材料(复印件),并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时**分至**时**分
下载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其他说明: 无*.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 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诚******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玉皇阁路**号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泉头办公区**号楼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大街***号华祥商厦***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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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张茜联系人:李晓娜电话:****-*******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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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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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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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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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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