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监理(Ⅱ标)澄清通知(一)第1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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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委托就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监理(Ⅱ标)(招标编号:E**********************)对招标文件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公告做出澄清,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见如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监理(Ⅱ标)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号、桂水审批(****)**号?〕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桂水规计[****]**号〕号文下达了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监理(Ⅱ标)工程投资计划***.*万元,项目法人为吕祖荣 ,招标人为广西玉******,招标代理机构为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Ⅱ标)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审批〔****〕**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函〔****〕*** 号文下达了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Ⅱ标)工程投资计划*****.**万元,项目法人为广西玉******,招标人为广西玉******,招标代理机构为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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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广******(盖单位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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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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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