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人头石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打印项目标题 人头石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人头石项目编码GR****SC*******挂牌价格** 元/吨价格说明——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是否联合转让否挂牌截止日期****-**-**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转让方 标的基本信息资产包概况一、本次转让标的为雅安市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白水溪堆场内一批文化石,其中人头石约*****吨、青冈石约****吨
(具体地点和品种由转让方现场指定,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计重为准),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为**天。
二、转让方负责监管,受让方负责装载、运输及协调相关事宜(协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
三、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看标的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标的资产概况序号标的名称挂牌价(含税)交易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于受让方原因不按时签订《转让合同》,或解除《转让合同》的,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定额扣除下列相应的交易服务费(万元)*人头石**元/吨***.******.***标的特别提示事项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为**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图片仅作为参考,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转让方承诺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其他事项*.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芦山县******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芦山县******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企业)/国有全资******所在地区四川?雅安市?芦山县住所/注册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罗纯山南路***号主楼*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肖前志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所属行业其他房地产业经营规模微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芦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芦山县国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芦山县国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期)批准日期****-**-**批准文号芦山县国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期)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元/吨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受让方不按时签订《转让合同》,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按定额扣除交易服务费(详见资产明细表),剩余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暂不划转,待转受双方协商一致后,剩余部分按转受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进行划转。
二、本项目受让成功后,受让方按照实际成交单价×预估吨位×支付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的标准支付受让方应交纳的服务费。该笔交易服务费在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若在扣除受让方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待西南联交所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账户。?
三、该项目为场外结算,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按成交单价*预估吨数的标准)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资产明细表)。在据实结清标的转让价款后,转让方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四、受让方违反上述二、三条情形的视为违约,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西南联交所扣除相关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损失。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分别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披露的数量、质量等数据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完成后须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由转让方提供),对标的现状等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办理报名事宜。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对标的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装载、运输工具,并在转让方监督同意下,对人头石和青冈石进行分选装载运输,但不得在现场对标的进行加工,不得在标的所在场地设置任何生产加工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机具、车辆装运,计量以过磅称重计算,以实际装车吨位进行结算。运输完成,如需对场地进行平整的,在转让方监督下,进行平整工作。运输及场地平整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同时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装车、运输全过程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且应在运输前按规定购买保险。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至少**辆以上用于本项目运输标的车辆的车牌号、有效行驶证及车辆保险单。若在签订合同时受让方未能如数如实提供,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资格,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必须对所有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抛撒,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对标的进行运输须遵守国家有关运输的规定,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自《转让合同》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八、因受让方自身原因造成未能按约定日期完成运输,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作业,并自行做好标的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宜详见《转让合同》。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 万元保证金说明——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西南联******雅安分所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转、受双方据实结算的来函后,首先冲抵其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账户。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 ?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作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苗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项目报名联系人李毅项目报名联系电话***-********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 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第九条 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四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