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和县县道山国线X581(溪州至五村)道路亮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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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县道山国线X***(溪州至五村)道路亮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要求审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县道山国线X***(溪州至五村)道路亮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具体复函如下:一、项目建设单位: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二、建设地点:县道山国线X***(溪州至五村)。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亮化长度约*.*公里,起于平和县县道山国线X***高速匝道出口终于国荣包装厂,主要在原有公路的基础上安装LED路灯***盏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南段****米采用单臂双侧对称布置,北段****米采用单臂单侧布置方式。四、主要设计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城市道LED路照明设计标准》DBJ/T**-***-****;五、建设期限:*个月。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上级财政拨款。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自行选择招标方式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附件:平和县县道山国线X***(溪州至五村)道路亮化工程概算汇总表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附件平和县县道山国线X***(溪州至五村)道路亮化工程概算汇总表?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一工程费用***.** *路灯工程***.** 二其他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利润**.** *前期工程咨询费用*.** *招投标代理费*.** *造价咨询服务费*.** *勘察费*.** *设计费**.** *工程监理费*.** *施工图审查费*.** *工程保险费*.**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其他有关规费*.** **场地临时措施费*.** 三基本预备费(一+二)**%**.** 四工程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