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市高要区恒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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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受理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肇庆市高******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高******建设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西城区天资工业园宏凯(肇庆)有限公司内A厂房,中心位置坐标(东经***°**′**.***″北纬**°**′**.***″)评价类别报告表环评单位肇******建设规模(内容)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主要从事家电热水器发热管和灯具外壳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年产家电热水器发热管****t、灯具外壳****t,拟计划与原环评所申报的生产产能一致。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废水:生产废水经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清理喷淋塔内沉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新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废气:熔化工序、压铸成型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经**米高排气筒DA***排放;熔化工序燃料废气直接排放;机加工工序颗粒物自然沉降;焊接工序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集气罩收集。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者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喷淋塔沉渣、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熔铝炉渣、金属废屑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四、噪音: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及采取各种隔音、消声、减震措施。污染物排放标准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高要区新桥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较严值。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熔化工序、压铸成型工序产生污染物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限值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号)中铸造行业相关排放限值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二时段)的较严值;项目厂区内颗粒物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与《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项目产生的SO*、NOx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界外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经车间通风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的臭气浓度二级排放标准值。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年修正)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年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号 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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