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南屿镇人民政府南屿镇机关食堂配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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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南屿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海峡******根据招标编号为[******]DSXMGL[CS]*******的南屿镇人民政府南屿镇机关食堂配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C**** 其他商务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 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 零售配送服务 为采购人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的禽肉、水产、蔬菜、调料等主副食品,每周末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按当地市场行情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比例提供下周期各类主副食品的品种、价格、供应等情况的预期参 考数据,以便采购人及时订制采购计划等 *(项) 提供的食材质量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等 ******* *、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叁万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保证每天在*时**分之前将副食品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采购配送要求);*.*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交付条件: 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详见货物验收及售后服务)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详见招标及我方投标文件为本合同附件。*、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数质量标准和验收检验 (一)质量标准 乙方送货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检验证明,质量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达标的副食品;有明确的保质期,送达时产品剩余保质期应当大于总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二)数量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要求的数量进行供应。用于留样检测的样品在验收时应扣除留样的数量或重量。同时,为防止叶菜类水分失重,叶菜类应按品项重量多*%弥补水分蒸发。 *.乙方所供应的副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当在*个小时内进行调换或补充;所有配送的副食品不计箱、筐、袋等外包装的重量,只计净重。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满足按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验收,以实际情况结算,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月结算起止日期以合同规定为准。 。*、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服务期二年。**、违约责任(一)乙方应在经营范围内经营,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并确认供货物品的种类,所供货物种类不足部分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做出说明,并推荐两种以上同品质且价格相近的物资供甲方参考选择。甲方如不采用推荐的商品,也有权在指定的取价超市内直接购买。乙方供货数量不低于或高于计划的*%,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低于*%每次扣****元。 (三)乙方逾期供货,影响甲方伙食供应的,甲方有权在指定的取价超市购买。此批次物资的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第一次逾期供货的处以****元违约金,第二次*****元,若乙方逾期供货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乙方擅自停止供货时,甲方有权在指定的取价超市购买,此批次物资的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停止供货一次处以*****元违约金,出现第二次擅自停止供货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物资掺杂,以次充好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等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退货并责令乙方更换合格货物,乙方未及时更换合格货物,影响甲方伙食供应的,甲方有权在指定的取价超市购买。甲方发现商品为伪劣商品的,发现一次处以*****元的违约金,并无条件退换商品;发现两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加工的物资规格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甲方退货的物资,乙方须及时更换合格的物资。如无法及时更换,影响甲方物资供应及伙食供应的,甲方有权在指定的取价超市购买,同时在当月货款中扣除该批次采购计划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所供应货物的保质期不得少于该商品原有的二分之一,保证质量、期限。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已过保质期或变质的,发现一次处违约金*****元,并无条件退货,超过*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有前(一)、(二)、(三)、(四)、(五)、(六)、(七)、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乙方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在指定取价超市自行采购产品的价格超出约定价格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物资,如经检验系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经查证系虚假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虚假证明所属物资每种违约金****元。 (十)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可从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缴纳补上。 (十一)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除依约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三)乙方配送来自国(境)外的冷链食品,来自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设区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以及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四)乙方需落实甲方及甲方上级通知的其他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如若违反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我方符合。**、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无。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无 。甲方: 南屿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建海峡****** 住所: 南屿镇水西林**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金林路**号互联网小镇*号楼*** 单位负责人: 林滢淳 单位负责人: 曹仕贵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省分行 账号: 账号: ********************* 签订地点: 南屿镇水西林**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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