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德江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德卫健公罚【2022】026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开始视频结束图片附件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第* 页 共* 页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德卫健公罚【****】***号 被处罚人:****** 地址:德江县青龙街道迎宾路***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冉会 性别:男 民族:土家族 职务: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本机关依法查明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服务工作。以上事实有(一)现场检查笔录*份;(二)询问笔录*份;(三)现场检查照片*张;(四)负责人冉会身份证复印件*份;(五)营业执照复印件*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德江县卫生健康局财政罚没专户德江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农行贵州省德江县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德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思南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德江县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视频开始视频结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