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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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号楼)**层****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KGCGZX****-***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号楼)**层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标段划分:一标段:万家村路灯采购、安装,二标段:石人沟村路灯采购、安装;项目范围:路灯采购、安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一标段:**.**万元,二标段:***万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业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年、****年、****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号楼)**层会议室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以下材料: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售价:*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大开标室(龙湖大路****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采 购 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地 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 址:港南大路****号联系电话:****-*********.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年、****年、****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号楼)**层****室 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大开标室(龙湖大路****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系方式:陈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