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作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瑞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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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 温州瑞安***千伏输变电工程 浙环辐〔****〕**号 ****-**-** 见附件 公示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