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级登记机构关于开展四川安县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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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四川安县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要求,绵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商北川县、安州区人民政府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四川安县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四川安县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范围界线为基础,共预划分*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四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土地、森林、草原、荒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的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绵阳市北川县、安州区。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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