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2022年10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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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桥湾路*号建设单位: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安******拟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桥湾路*号利用现有空置厂房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建成投产后可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万件(其中注塑件****万件,挤塑件***万件,线束件***万套)、自动化生产设备***台。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空置区域进行生产,目前该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仅在厂房内部进行设备安装且工期较短,主要污染物为噪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运营期:(*)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焊接、挤塑、定型、打码、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热缩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注塑、焊接、挤塑、定型、打码、点胶工序工作时车间均整体密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m排气筒(DA***)排放;破碎工序位于单独的破碎间内,并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DA***)排放;热缩机工作时,车间整体密闭,热缩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m排气筒(DA***)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NMHC、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t/a,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本次扩建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昼间≤**dB(A),夜间≤**dB(A))。(*)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线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塑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胶罐以及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线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塑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胶罐集中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废胶罐、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资单位定期安全处置,废润滑油桶委托供应单位回收利用。公众参与情况:无。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