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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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哈巴河县畜牧局以北,哈齐公路以西办公楼《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该不动产权证书法定代表人:李玉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申请人:李玉梅****年*月**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哈巴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遗失的位于哈巴河县畜牧局以北,哈齐公路以西办公楼《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公告,证号为***********,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该不动产权证书法定代表人:李玉梅。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向我中心提出。哈巴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