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昌吉州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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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根据《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昌州环督察〔****〕*号)和《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责任分解方案》(昌州党办字〔****〕** 号)的要求,秉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已牵头完成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 一些县市和部门面对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特别是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倒数的现实,认识不清,过多强调指标设定偏高、自然气候制约、外部传输影响等客观因素,缺乏直面问题和攻坚克难的勇气,仍然存在传统路径依赖思想,在治理措施落实上用力不够,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经济发展转型的压力传导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周报制度,扎实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同防同治框架协议》,制定《昌吉州****-****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出台《昌吉州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差异化考核,强化指标约束和考核结果运用。 三、责任单位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周报制度,及时有效掌握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全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督促指导各县市精准施策,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二是扎实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同防同治框架协议》,积极对接“乌-昌-石”区域各城市落实联席会议、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措施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响应联动等制度,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三是认真研究,加大宣传,动员社会各层面参与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印发《昌吉州****-****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压实各县市、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制定并下发了《昌吉州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配合自治州干部考评中心,在全州各县市、园区实施差异化考核,组织开展调度、实地察看,形成综合报告,进一步强化指标约束和考核结果运用。 五、验收结论 ****年*月*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由分管领导副局长顾涛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人,邀请州整改办*人组成验收组,对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整改任务涉及各县市、园区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并在自治州绩效考核平台调阅、查阅印证档案资料,验收组认为该项措施已按期、按要求完成。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环督察〔****〕*号)要求,各县市、园区完成了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的核查验收工作。验收结论为符合标准,通过验收。 根据整改要求,该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符合验收销号要求。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年**月*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或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投诉电话:****-*******附件:昌吉州关于自治区 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第二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附件:昌吉州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序号第二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xlsx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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