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我区完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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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印发〈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区人大****年工作安排,由区财政局牵头,协调区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等相关部门,向区人大报告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报告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将各类各级、境内境外所有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接受全方位监督,推动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二维码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