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冶金行业机电设备维护及修复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2〕107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
你公司报来的《冶金行业机电设备维护及修复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西南片区新风路和沙港街交界处,项目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度**分**.***秒, **度**分*.***秒,******厂房****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冶金辊系*万只/年,冶金备件制作***吨,冶金设备检修维护年产值****万元。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万,其中环保投资**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金属加工产生的粉尘会自然沉降,注意定期清扫;焊接烟尘经广口集气罩+旋翼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项目在半密闭刷漆房使用水性漆刷涂产品表面,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 **米高排气筒(DA***)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各类机床、明弧堆焊专机、空压机组等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其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泥、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油桶使用收集桶收集,分类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报备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