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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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号?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A级、B级保温新型材料技术研发改建项目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星甸工业集中区翠云南路*号************本项目厂房是利用现有******总建筑约****平方米,在原有EPS类保温材生产线的基础上,需购置A级切割机、B级切割机等设备。增加A级、B级保温新型材料研发生产线两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A级、B级保温新型材料共计**万米。*、废气:项目切割、配料、投料、原料堆场产生的粉尘,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及表*中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噪声: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边角料(A级生产线)、沉淀渣委托固废单位处置;收集粉尘由环卫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通过妥善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不予批准的理由**